自2013年6月26日起受理,(只针对武汉户口)。
1、大陆居民往来通行证(必须原件清晰扫描)
2、个人旅游G签注页(必须原件清晰扫描)
3、身份证正反面(清晰扫描件)
4、本人所在整本户口本(清晰扫描件)
5、紧急联络人表(本处提供模板,必须手写原件扫描)
6、联络人户口本(如跟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并为三代以内血亲可以省略)
7、联络人身份证正反面(清晰扫描件)
8、关系证明(必须原件带章及内容页扫描,如:结婚证、独生子女证等,如跟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并为三代以内血亲可以省略)
9、财力证明(必须与阿年扫描,第二次申请入台者可以省略,但必须事先告知我方)
A:单位开具年收入13万人民币以上证明并加盖公章
B:5万元定期存款证明原件(开户日在申请之日起算,必须满一个月以上)
C:大陆银行所发行的信用卡正反面(如:金卡、白金卡、无限卡)
10、行程表(预计入台时间及停留时间,所含保险时间范围以此为准,务必填写详细)
11、照片(2寸白底35*45MM尺寸1张,请单独扫描)
以上材料请用JPG格式文件,并以英文字母标注,正常移民署72小时下件,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!